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人文社科研究基金和引进人才(文科)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项目”)年度中检和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12年立项的校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8年至2011年间立项现已完成研究计划任务的项目办理结项。2008年及以前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我校人文社科重点基金项目及校级以上人文社科类限报项目。请各有关单位配合组织实施好所有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
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形式等必须符合《申报书》及《立项合同书》中签订的研究计划。所有填报的成果必须明确标注相关项目号及类别,未正式发表的文章需提供用稿通知,否则不予统计。
二、 中检和结项程序
(一) 中检材料要求:
2012年立项的校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合同填写《南邮(文科)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并由所在二级单位主管科研领导审核签字(章)。提交材料包括《南邮(文科)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纸质版、阶段性成果复印件(或知网检索截图)各一份,于2013年12月10日前报送社科处。往年中检未通过的项目本年度不再进行中检。
(二) 结项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南邮(文科)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提交材料包括《结项申请表》及结项成果复印件各一份,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送社科处。
对本年度不能按时结项的校项目,由主持人填写《南邮(文科)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社科处。校级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最多可以申请两次延期,每次申请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对于尚在研究周期内但本年度不能提前结题的项目,只需要在汇总表中注明不申请结项即可,不需要填写表格。
报送部门:社会科学处(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17)
联 系 人:李笑葶
联系电话:85866926
电子邮箱:skgl@njupt.edu.cn
附件:
1、南京邮电大学人文社科类项目相关表格.rar(中检表、结项申请表、延期申请表)
社科处
201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