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14-03-21浏览次数:366

 

各有关单位:

    接教育厅通知,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如下:

一、奖项设置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本届评奖拟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成果的要求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是20121120131231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1.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申报时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一个专题以同一标题在同一刊物连续发表的论文,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4.论文集不能由主编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收录其中的论文可由论文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独立申报。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文学艺术类作品不能申报参评。
  (二)申报人资格
  1.参评成果的申报人须为成果的第一署名人,以课题组名义署名的成果由课题组负责人申报。
  2.申报人须是20121120131231期间人事关系在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3.每人限申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奖励至前3名署名者。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参评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2.《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2)及其电子版。
  3.申报成果一式2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汇总后反馈的登记号统一填写)。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
  (2)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4)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截止时间:

因学校限项及教育厅网上申报的需要,请各有关单位需要申报的教师于411申报材料统一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社科处平台与成果管理科(行政北楼416室),机关及其他部门无科研秘书的单位可直接报送。

江苏高校第九届哲社奖申报附件.rar

联系人:陈赟畅,联系电话:025-85866920,电子邮箱:skc@njupt.edu.cn

社科处

20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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