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自2014年起每年组织申报,2014年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简介:国家艺术基金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重点围绕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和培养四大方向进行资助,其中,艺术创作是基金支持的重点。与人文领域其他类型基金相比,艺术基金具有多样性、开放性、复杂性的特点。和其他同类政府基金相比,艺术基金申报打破了体制、系统、行业和地域的局限,面向社会、国有、民营机构和个人申报,具有开放性和广泛性的特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要求: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和个人。申报者应仔细阅读《国家艺术基金章程(试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基金申报指南(四类)》等文件(见附件),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个人申报主体可选择“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小型剧、节目和作品)”或“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进行申报。其中,《2014年度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重点主体为45岁以下个人,有代表性作品,须由本领域不少于3位具有正高职称专家或业内知名人士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机构申报主体可选择“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或“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进行申报。
2申报时间:本年度申报时间为2014年6月1日至8月1日。申请人需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注册,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表。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次申报工作,于7月28日将系统生成的申报表一式四份送交社科处。
未尽事宜详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www.cnaf.cn。
联系人:王璇;电话:85866926;信箱:skgl@njupt.edu.cn
报送地址:社科处项目管理科(行政北楼417办公室)
附件:
社会科学处
20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