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苏教办社政[2014]6号),2014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现在开始,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
(一)中检与结项范围
2012 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1 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2013年批准立项的项目需要办理中期检查。
(二)中检与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项目终结报告书》,其中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同时将正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
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对照《项目任务书》和成果原件,对项目负责人填报的《项目终结报告书》和成果复印件逐一审核,在成果复印件的标注处加盖部门公章予以确认。对审核未通过,暂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审批表》,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凡2009 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该项目负责人3 年内不得申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批准立项的项目需要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格。
(三)中检与结项时间
12月20日前报送社科处417办公室。中检材料包括:《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纸质版1份。结项材料包括:《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需由二级单位汇总提交),《项目终结报告书》纸质版3份(需负责人签字、并有财务处加章)和成果复印件纸质版1 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和《项目终结报告书》电子版发送至skgl@njupt.edu.cn。
联系人:李子白,联系电话:85866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