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15-06-16浏览次数:173

各有关单位: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创新之处:

1、简化申报手续,申报时暂不需要申请人提供职称和学位证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等手续。

课题申请人下载《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附后),根据“填表说明”及《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至clskt2015@126.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为:申请人+学科+课题名称。只需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无需寄纸质版。

经评审拟立项的,由拟立项课题的申请人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提供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如与申请书填写情况不符(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除外),或不符合本公告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经查证属实,不予立项。

2、进一步强化课题选题的针对性和课题成果的应用性。

3、适度增加课题立项数和经费支持的力度。

4、“青年项目”改为“青年调研项目”,全部要求采用实证调研的研究方法。

5、“青年调研项目”申报条件放宽至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最低应为今年9月升入博士二年级)。

6、“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均采取命题选题与自拟选题相结合的方式,即除了命题选题之外,留出一定的数额由申请人自拟选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自拟选题部分从“自选课题”的申请中择优确定;“青年调研项目”的自拟选题部分直接以“青年调研项目(自拟选题)”申报。

7本年度课题申报至2015810日截止。


其他申报事宜详见附件4《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社科处相关联系人:李笑葶;联系电话:85866926;电子邮箱:skgl@njupt.edu.cn


附件:

  1.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doc

  2.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

  3.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4.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社会科学处

20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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