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5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15-06-25浏览次数:263

各有关单位:

近日接教育部通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15年度中期检查工作已启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名单附后)。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简称《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教育部社科司审定。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 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 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 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 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 相关项目负责人于77日前登录中后期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完成网络申报后于7816:3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社科处(仙林校区行政楼417室)。联系人:李笑葶;电话:85866926;电子邮箱:skgl@njupt.edu.cn

3. 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单独装订)。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2015年度需中检一般项目一览表.xlsx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5 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44

社会科学处

2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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