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学术研讨会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15-11-16浏览次数:109

  11月7日,由我校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联合主办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三牌楼校区科学会堂第三会议室召开,来自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英特尔公司等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共同就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模式与路径展开深度研讨。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嘉宾有国家和地方立法机构的专家,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者,也有审判机关和信息通信领域的专家,我校党委书记刘陈教授主持学术研讨会。

  刘陈书记在致辞中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呼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法律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成为两会期间最受关注的提案和新闻热点。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的公开,我国互联网法治化加速推进。本次研讨会正是基于这些背景组织发起的。刘书记表示,南邮作为一所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的江苏省重点高校,越来越感到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次研讨会将在提升全社会对个人信息立法保护问题的认识、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程发挥积极作用。

  我校校长杨震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孟鸿志教授、重庆大学齐爱民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张晓阳法官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杨明教授分别作了题为《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一些思考与建议》、《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模式及法律体系的构建》、《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角度看待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国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问题》、《大数据与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法律定位及信息所有者权利问题》的主题报告,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王腊生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交商事法制司樊春丽副调研员、英特尔公司政府事务部徐倞总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宋健庭长及我校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教授分别做交流发言,共同梳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现状,围绕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边界、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模式与路径、网络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关系、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法律体系的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具体建议等一系列议题展开深度研讨。与会专家学者认为,个人信息和数据权利作为网络时代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亟需国家立法保护,没有个人信息安全就没有国家信息安全。因此积极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使信息时代对个人信息的搜集、传播、处理等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的必然之举。

 详细报道请见法制日报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51110/Articel03003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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