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19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艺术基金章程》,经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将予以发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舞台艺术创作”(附件1)、“传播交流推广”(附件2)、“艺术人才培养”(附件3)三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单位或机构。“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附件4)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个人。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各申报主体认真查阅附件材料中的《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4月26日前报送最终材料:(1)《申报表》(按项目类别从附件1—4中下载)纸质版5份(2)《二级单位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1份(以学院为单位加章报送)。(3)《申报表》和《二级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gl@njupt.edu.cn

    联系人:李子白;联系电话:85866926;地点:仙林行政北楼417办公室。

附件:1.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资料.zip

      2.201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资料.zip

      3.2016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资料.zip

      4.201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资料.zip

      5.二级单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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