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社科处即将着手进行2013年度及以前校级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及2014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及以前校级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项:
1.结项项目范围:原南邮2013、2012年度校级社科基金项目,原人口2013、201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以上项目若无法结项,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校级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不得超过1年。
2 .清理项目范围:2011年及以前原南邮校级社科项目和原人口校级科研项目。以上项目本次若无法结项将按照要求进行撤项。
3 .各类被校级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1)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最低结项标准(见《南京邮电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发【2011】11号)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发表《南京邮电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学术论文3篇。
(2)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金项目最低结项标准(见《南京邮电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校发【2010】36号)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发表《南京邮电大学核心期刊目录》A榜上学术论文2篇。
(3)攀登计划基金项目最低结项标准(见《南京邮电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校发【2009】10号)为:项目负责人以获得校外项目的进一步资助作为项目总体目标,以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作为项目的主要成果。
(4)青蓝工程项目最低结项标准(见《南京邮电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校发【2009】10号)为:项目负责人发表《南京邮电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学术论文2篇。
(5)原南京人口学院院级科研基金项目最低结项标准(见原《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院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南人院发【2010】50号)为: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学院指定的三类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文章。
二、2014年度校级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2014年立项的校项目负责人请对照项目立项合同填写)《南京邮电大学人文社科基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并由所在二级单位主管科研领导审核签字(章)。
三、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结项和中检工作,抓紧时间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材料须由科研秘书或相关部门综合事务联系人于6月30日前集中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2、材料要求:
(1)各类项目结项均需提交《南京邮电大学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文科)》1份。
(2)成果复印件1套。
(3)《南京邮电大学人文社科基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1份。
(4) 2016年办理南邮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结项汇总表1份,电子版1份。(以部门为单位,签字盖章)。
联系人:王璇;电话:85866926;信箱:skgl@njupt.edu.cn
32016年办理南邮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结项汇总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