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2017年度校级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17-05-31浏览次数:659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发〔201112号)和《南京邮电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校发〔201036号),现启动2017年度南京邮电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2017年度南京邮电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重点基金(出版基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

2、一般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

3、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经费额度不超过《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中的标准。具体资助金额视科研项目内容和预期提交的成果确定。

  二、申报资格:

1、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

2)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完成一项校科研基金项目。在研及承担过校级人文社科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以及结题评价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

3)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对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请的项目优先给以支持,正高职称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2、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须符合《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中的人才种类和人才标准,应在来校工作后的1年内申请。

  三、研究要求:

1、校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为3年。

2、结项要求:

1)重点基金(出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必须以获得国家级、省级项目文库或后期资助项目,作为总体目标;以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作为项目的主要成果。

2)一般基金(含青年基金)项目:在《南京邮电大学学术论文榜》(校发【20163号)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获批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

3)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且在《南京邮电大学学术论文榜》(校发【20163号)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他要求应不低于负责人与人事处所签项目合同规定标准。

四、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于626日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二级单位汇总表》纸质版1份(需单位加章)、《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需申请人签字),以及电子文档1份集中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子白;联系电话:85866926;电子邮箱:skgl@njupt.edu.cn地点:仙林行政北楼410办公室。


附件:1.二级单位汇总表.xls

    2.一般项目申报书.doc

    3.重点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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