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18.04.23)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18-04-08浏览次数:19

各学院、部门:

由南京市社科成果评奖办公室组织的南京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开始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对象

1. 成果研究对象

1)参与由南京市组织的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的成果和列入南京市科委软科学课题、市委市政府调研课题、市社科规划课题、市社科咨询课题、区委、政府及市级局以上单位委托的课题成果,均可以申报参评(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2)以南京市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建设为研究对象的成果,均可以申报参评。

2. 成果类型

2016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发表的下列成果(包括前次评奖时限最后三个月出版而未及参评的著作类成果;前次评奖原版著作未申报过,但再版时间在评奖范围之内的,且再版时对全书作30%以上修改的):(1)公开出版发行的和由市级以上批准内部准印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志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学术性工具书等;(2)区委、政府及市级局以上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社科成果。  

3.其他注意事项:

凡属丛书类成果,可以单本申报参评;多人论文集或同一作者的系列论文,只能以单篇申报参评。

已获得国家级和部、省级(含副省级)政府奖励的成果(如社科成果奖、科技进步奖、文学艺术奖等),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有著作权权属争议的成果,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方可以申报。

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不属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不能申报参评。

二、成果申报办法

1.申报手续

申报者须在江苏省评奖网站(江苏省各省辖市社科成果网上申报首页:http://61.155.238.20/sk/web_root/cities.html,南京市网上申报密码:089013FE,填写个人及申报材料信息。

完成后在南京社科网站(http://ass.nanjing.gov.cn/skw/)下载《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填写打印。

申报成果按哲学政治(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学、政治学)、经济(含经济学、统计学和管理学)、法学、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教育文化(含教育学、心理学、文化学、体育学、艺术学)、语文(含语言学、文学)、历史(含历史学、考古学)、决策咨询、社科普及等九个评审组分类填报。申报表上须注明学科。

2.申报人须为成果的前两名作者(以成果版权页为准),第二作者申报需得第一作者亲笔签名同意。每位申报人在一个评审组中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最多参加两个评审组申报。

3. 其他事项

1)对每一作者获奖项目有所限制,最多独著成果1项,与他人合作的成果1 (共计两项)

2)评奖委员会对获一、二等奖的成果原件存档不退,其余的申报成果原件由申报人(或单位)于201891日至1130日(公休日除外)从申报点领回,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成果奖励办法

1.本次社科成果评奖设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50项,另设优秀奖50项、成果申报组织奖35项。

2.评奖结果将于7月份上报南京市政府批准后在《南京日报》或南京社科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完成后的《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成果原件1份;2.还可提交有关该项成果社会效应和评价的附属证明材料(不提供附属证明材料的,《申报表》所填社会效应和评价在评审时一般不予认可)。

请各有关单位于423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院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410室)。《申报表》电子版打包发送skc@njupt.edu.cn(以“学院+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为邮件题名)。

   联系人:刘元芹,电话:025-85866926

   附件:南京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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