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厅高校社科项目、高校社科优秀创新团队省拨经费使用进度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18-05-11浏览次数:19

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快预算加快进度的紧急通知》(苏教办财函[2018]12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时效性,我校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高校社科项目、高校社科优秀创新团队(即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和重点项目、基金项目、专题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等)省拨经费(含已经结转的项目经费)须在2018630之前全部使用完毕,逾期未使用完毕的,省财政将全部收回。另外,2015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项目、高校社科优秀创新团队省拨经费请抓紧时间使用。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责任层层分解,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

2010-2014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项目、高校社科优秀创新团队清单详见附件12009年及以前教育厅项目及团队请项目负责人登陆财务系统自行查询。

未尽事宜,请于科研院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李笑葶联系,联系电话:025-85866926

  

附件1:2010-2014年省教育厅立项省拨经费课题清单.xlsx

附件2:苏教办财函【2018】12号-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pdf

科研院 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

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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