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及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由我校科研院社科办汇总中检材料,进行初审盖章后统一报送江苏省教育厅进行二次审核,合格材料报送教育部社科司。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8年6月1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请项目责任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由中检单位在线打印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1份。
5.我校受理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8年7月2日。因暑假即将开始,为方便各单位提交中检材料,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尽早在线填报中检信息。各二级单位务必于2018年7月3日前提交中检材料纸质版。
科研院社科办办公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10室;联系人:李笑葶;联系电话:85866926。
四、其他要求
1.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2.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附件:
科研院 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