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及直属单位:
近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13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我校涉及5个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18年9月20日前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并向科研院社科办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2.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申请者必须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申请项目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在线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简称依托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由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账户;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4.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三、组织工作
1.本次项目清理工作,我校以江苏省教育厅为单位(统称项目清理单位),由科研院社科办统一组织实施。
2.教育部社科司将于年底公布本次项目清理情况。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记入项目责任人信誉档案。
四、材料报送
1.项目结项申请可在上述规定日期前随时报送。报送的材料包括:
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原件3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知网打印稿,如报送复印件,需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通过鉴定的项目需要报送除上述(1)-(3)项材料外,还需报送:
(4)《鉴定意见书(汇总用)》、《鉴定意见表(个人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科研院社科办办公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10室;联系人:李笑葶;电话:85866926;电子邮箱:skgl@njupt.edu.cn。
附件:
1、2018年7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项目一览表.xlsx
科研院 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
20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