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止](转)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部分专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18-08-10浏览次数:214

各有关学院、部门及直属单位:

江苏省社科联近日发布《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部分专项课题结项的通知》,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及时办理结项。结项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鉴定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社科联发给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项目负责人收到《结项证书》后请务必及时到科研院社科办办理结项登记备案。

科研院 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

2018/8/10

附件: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部分专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部分专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管理实施办法》及各专项课题实施管理办法,201881日起启动部分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办理结项项目范围为2017年度立项的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市县专项课题、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调研点课题。

二、结项要求

1.项目完成后,于201881日到930日报送结项材料(具体结项要求已在立项时下发),纸质版结项材料寄送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电子版结项材料上传至课题申报系统中,具体操作流程为:登陆申报系统——流程——待办事宜——进入申报页面——上传结项材料——提交。结项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鉴定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社科联发给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

2.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课题成果如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或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公开发表后,向省社科联报送复印件1份。

3.2017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市县专项课题、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调研点课题,未提交项目资助经费票据的,请至收款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收款票据(抬头:江苏省社科联;项目内容:课题经费+立项号+课题负责人姓名)与结项材料一同寄回。

联系人:胡元姣;联系电话:025-83326749/18112990330;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4号楼413室省社科联科研中心(邮编:210004

附件:(点击下载)

1.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3.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市县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4.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调研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江苏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2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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