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规划办通知,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第7号)规定,现进行年度项目清理工作。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按时完成项目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截止期之前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从2019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具体安排如下: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0年9月1日,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9月1日,以此类推。
请在清理范围的项目在截止日期前完成项目结项,(从提交结项到审核至少需要3个月)。特此通知。
科研院社科办咨询电话:025-85866920;联系人:陈老师。
社科办
20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