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及直属单位: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9〕15号文件,附件1)有关规定,现启动2019年度下半年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结转工作。
(一)结余经费管理:
学校针对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设立“科研发展基金”,专门用于科研项目的续研和预研支出。
本次工作涉及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不含学校立项项目)的结余经费须全额结转,由二级单位汇总报送科研院,由财务处下拨至相应纵向科研发展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原负责人。学校不再提取管理费,经费须按照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中的直接费用使用,可发放劳务费,但不得发放课题组成员绩效支出。项目下达单位或委托方有明确经费使用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逾期两年不办理结题手续的科研项目(附件3),根据以上管理办法,学校予以终止。原则上该项目剩余经费收归学校并作为学校自主科研经费统一管理使用。已经结题的科研项目,结题后6个月内未办理结账手续,原则上该项目剩余经费收归学校并作为学校自主科研经费统一管理使用。
结余经费管理的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或咨询财务处。
(二)本次工作涉及项目范围:
1、2016年至2019年9月完成计划研究任务,在科研院社科办已办理项目结题手续,且上级批准合同经费已全额拨付到位的项目(附件2);
2、2016年以前在科研院社科办已办理项目结题手续,且结余经费尚未结转的项目;
3、不在名单(附件2)之内,但实际已经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结题验收的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结题证明材料的项目。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全面通知项目负责人,确认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结转事宜,对人文社科类纵向逾期两年未办理结题登记的项目名单(附件3)有异议的,项目负责人向二级单位提交有效结题证明材料纸质版,由二级单位汇总反馈意见。逾期未提交结项证明材料或说明情况的,学校将作项目终止处理。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汇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xt@njupt.edu.cn,纸质材料由二级单位盖章后报送科研院社科办(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10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866926;财务处咨询电话:85866557。
附件:
1、南京邮电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2016-2019年9月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项名单(供参考和反馈汇总,详见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或综合事务联系人邮箱)
3、2019年9月人文社科类纵向逾期两年未办理结题登记项目名单(分学院通知,供二级单位汇总反馈意见)
科研院 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
201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