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止]关于组织申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0-04-21浏览次数:344

各单位:

接教育厅通知,近日组织开展新一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要在注重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水平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围绕国家和我省的战略需求,聚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层次应用对策研究和战略决策咨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定位,在新时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做出贡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机构名称简洁明了,能突出其研究特色,反映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选题。

2.学校现有成立1年以上的实体性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可独立申报,也可整合校内外资源,重新命名组建新的实体机构申报。

3.申报机构负责人学术造诣高、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申报机构在所研究领域已有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和成果积累,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多方需要。

4.申报机构所在学校有与申报机构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关学科,能够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5.鼓励高校申报机构与校外相关单位共建基地,开展合作研究;已建有各类高水平专题数据库、研究案例库的机构可优先申报;上一批完成建设任务的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点也可申报。

6.经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规划办、省社科联等部门批准在建的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基地不能申报新的基地。

二、建设管理

(一)重点研究基地由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省教育厅和所在高校共同管理,建设周期4年。

(二)重点研究基地实行中期报告和期满考评制度。申报时所填报的建设目标与标志性成果将作为期满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限额

重点研究基地面向全省普通高校申报,拟设30个左右,每校限报1个。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520日前将1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1套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另行成册,A4版、按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印制、胶装装订)报送至科研院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办邮箱skc@njupt.edu.cn以“**学院+教育厅基地申报”为邮件题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585866926

联系人:刘元芹

附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doc

版权所有:南京邮电大学社科处      制作维护:南京邮电大学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