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请新增和调整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1-06-22浏览次数:538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党委发〔201776号,下简称《办法》),学校近期开展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的申请设立、调整和撤销等相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如确有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开展必要,且符合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申请条件,可填写《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申报表》(附件2)申请设立,经挂靠二级单位审核后报社会科学处。

2.现有校级文科科研机构需重新梳理现有机构成员信息(所有成员不得跨机构,所有成员均为校内教职工),填写《校级文科科研机构成员信息表》(附件3),经挂靠二级单位审核后报社会科学处备案。

3. 现有校级文科科研机构可由机构负责人申请撤销或更换机构负责人,经挂靠二级单位审核后报社会科学处备案。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办法》要求,本着《办法》第七条“校级科研机构的设立坚持‘精简高效、突出特色’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校级文科科研机构。

请欲申报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的申请人填写《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申报表》,现有校级文科科研机构负责人填写《校级文科科研机构成员信息表》,并于2021630日(周三)16:00前完成信息填报,《机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4份、《机构成员信息表》纸质版1份(均由挂靠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和二级单位盖章)提交至社会科学处(仙林行政北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skc@njupt.edu.cn

联系人:刘元芹     联系电话:85866926

附件:

附件1  《南京邮电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2  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申报表.doc

附件 校级文科科研机构成员信息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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