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党委发〔2017〕76号,下简称《办法》),学校近期开展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的申请设立、调整和撤销等相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如确有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开展必要,且符合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申请条件,可填写《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申报表》(附件2)申请设立,经挂靠二级单位审核后报社会科学处。
2.现有校级文科科研机构需重新梳理现有机构成员信息(所有成员不得跨机构,所有成员均为校内教职工),填写《校级文科科研机构成员信息表》(附件3),经挂靠二级单位审核后报社会科学处备案。
3. 现有校级文科科研机构可由机构负责人申请撤销或更换机构负责人,经挂靠二级单位审核后报社会科学处备案。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办法》要求,本着《办法》第七条“校级科研机构的设立坚持‘精简高效、突出特色’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校级文科科研机构。
请欲申报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的申请人填写《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申报表》,现有校级文科科研机构负责人填写《校级文科科研机构成员信息表》,并于2021年6月30日(周三)16:00前完成信息填报,《机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4份、《机构成员信息表》纸质版1份(均由挂靠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和二级单位盖章)提交至社会科学处(仙林行政北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skc@njupt.edu.cn。
联系人:刘元芹 联系电话:85866926
附件:
附件1
《南京邮电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2
校级文科科研机构申报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21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