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项及重要事项变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2年4月更新)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2-04-28浏览次数:1050

    全国社科工作办常年受理国家社科基金结项申请,网上申请结项所需材料详见“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登录页面相关通知公告。

    自2019年6月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除涉密项目及成果)结项采取系统线上提交申请方式,根据系统提示,所有标注*号的地方均需要填写或上传相应格式的附件,所有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后期资助项目结项:在线上提交申请,学校审核通过,提交省规划办审批,系统显示“省级主管单位受理”,负责人即可从系统中下载填写《鉴定申请表》,需要报送纸质材料包括《鉴定申请表》1份和+鉴定成果三套,材料无需盖章可直接邮寄至省规划办(务必通过EMS)。

如果项目负责人确需对项目重要事项进行变更的,全部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在线进行申请;审批结果以系统显示为准,不受理纸质审批材料。

(1)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责任单位、改变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改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因身体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行申请终止或撤销项目、进入清理范围但仍需申请延期等事项,项目责任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后,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超过计划研究周期,但未进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

(2)调整各类项目的课题组成员(重大项目除外),经费预算明细的申请,由项目责任单位直接审批。

(4)变更项目管理单位的申请,须经原管理单位与新管理单位分别、依次进行审核。流程上,原单位申请通过后,新单位才能看到该申请并进行审核,当双方都审核通过后,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


省规划办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号省委宣传部规划办。邮政编码:210013。联系电话:025-888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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