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确保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申报质量和材料规范,现将要点及近期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1.建议各学院按照学科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指导把关。并将组织专家评审的信息在申报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社科处备案(时间、地点、邀请专家、参与的申报人),格式自拟。
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不符合申报资格,未能按时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校内受理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以5月3日更新的《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3.特别说明:
(1)本次申报必须提供并附成果查重报告(1份),且重复率建议去掉自引后不超过20%。建议使用知网查重的结果。
(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3)往年申报过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首次申报不需要。
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