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2年度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2-10-24浏览次数:98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规划办相关要求,请通知本单位2022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面上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依据最新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http://www.nopss.gov.cn/n1/2021/1110/c431036-32278518.html)登录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填报预算。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7日前完成预算填报,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往年审核预算填报的要求,预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间接费用占项目批准经费比例按不超过最低标准(40%)统一设置。

    2. 直接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说明内容尽量使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用词。

    4. 业务费具体细化类别和金额;设备费具体细化设备名称(电脑、打印机……)、数量和金额。业务费中的“其他不可预见费用”都需要详细说明,建议最好不要有其他不可预见。办公用品费用不得超过2万元。

    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得列支论文发表版面费,故预算编制中不得出现“版面费”、“阶段性成果出版费”等字样,预算中凡是需要列支出版印刷费且金额低于3万的,都可能被疑视为版面费,被省里退回要求修改。

    6. “劳务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


    如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进一步要求,我处将另行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面上项目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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