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类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清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中期检查
对2022年第一批次立项的校人文社科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高水平师资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完成结项考核指标中的任意一项,视为中检合格,如已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可以直接申请结项,不参加中期检查。名单详见附件4。
二、结项验收
对2018年及以后立项且未批准结项的以下类别项目进行结项验收(2018年以前立项且未通过结项验收的校级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已做终止清理处理),各类别项目结项参考标准如下:
(一)出版基金
2018-2019年立项的出版基金项目成果必须申报过省部级或以上后期资助项目或文库项目,2020年及以后立项的出版基金项目成果必须申报过国家级后期资助或文库项目,且结项成果为已出版专著或申报过高级别后期资助、文库项目的书稿,附出版合同。
(二)一般项目
2018-2019年立项,以校科研基金项目为基础开展研究,研究成果与校科研基金相关,且完成下列考核指标中任意一项予以结项:1.发表论文3篇,其中学术榜论文2篇;2.发表论文1篇,且攀登到市厅级以上项目;3.攀登到省部级以上项目;4.取得其他突破性优秀成果(由结题验收专家组评审决定)。
(三)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
1.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结题标准以其入校时与人事处所签订的《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中“科研任务”为准。
2.未有明确要求的2018-2020年立项高水平师资科研启动基金完成下列考核指标中的任意两项予以结题:(1)获得省部级或以上项目1项;(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或以上(其中四级以上1篇视同为2篇);(3)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列前3名);(4)取得其他突破性优秀成果(由结题验收专家组评审决定)。
3.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高水平师资科研启动基金完成下列考核指标中的任意两项予以结题:(1)获得国家级项目1项;(2)获得省部级项目1项,或横向累计到款30万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在《南京邮电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会议目录》A类至少1篇;(3)获得市厅级以上项目2项,且以第一作者在《南京邮电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会议目录》A类至少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一部;(4)以第一作者在《南京邮电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会议目录》A类取得代表性成果不低于3项;或发表《南京邮电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会议目录》B类及以上成果6篇;(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第一;(6)取得引进合同约定的科研成果,或在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重要影响力优秀成果(由结题验收专家组评审决定)。
三.清理工作
对2018年立项的以上各类别项目,本次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未通过本次结项验收者,一律做终止清理处理,收回剩余已拨经费。
四.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中检结项材料包括《南京邮电大学校科研基金中期检查和结项汇总表》(附件1).《南邮(文科)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附件2,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情况表”)或《南邮(文科)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结项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做好材料初审和汇总,并统一于11月20日(周一)前将中检和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gl@njupt.edu.cn,每位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中检/结项材料”命名,各二级单位统一发送邮件以“XX二级单位+校项目中检结项材料”命名。同时提交中检或结项材料完整纸质版各一份,《中期检查情况表》或《结项申请表》需由申请人签字和二级单位审核盖章。
证明材料应为PDF版本,其中论文类成果需由知网下载论文全文,并附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对刊物级别认定的截图。报告类成果需提供全文。成果摘要及成果被采纳/批示证明扫描件(如有),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绪论、导言等)扫描件,书稿需提供全文及成果摘要。出版基金结项,需提供申报高级别后期资助或文库项目申请书或立项证明。引进人才项目结项需提供获得高级别项目立项证明或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附件:
5.2023年度纳入清理范围项目名单(20231116更新)
社会科学处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