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止]关于开展省社科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6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立项通知要求,省社科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已到完成时限,请相关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于620日前将结项材料提交至社科处。

结项要求:详见《立项通知书》。

结项材料:《结项鉴定审批书》一式二份,成果一式三份,匿名,A4纸张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同时,将以上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skgl@njupt.edu.cn。邮件以“省社科基金专项课题结项申请+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社科处办公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23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866926

附件:省社科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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