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我校2024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立项情况通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4-08-08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学校推荐、专家遴选、社会公示和省教育厅审定,2024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共批准设立180项。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419号),我校共获得重大项目5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有关工作通报如下:

一、扎实推进项目研究

根据《通知》精神,重大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系统提交、学校和省教育厅系统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合同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扎实开展研究工作。重大项目应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系列论文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SSCIA&HCI等高水平国内(际)索引期刊发表。专著类成果需达到一定体量字数要求。研究报告类成果应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市厅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且取得实际效果(需提供党政部门采纳或批示的证明)。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省教育厅将给予每项6万元经费资助。重大项目首次拨付批准经费的4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40%,结项验收通过后拨付20%

三、其他事项

1. 重大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原则上重要事项不作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报省教育厅审批。

2. 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正确标注项目来源、名称和批准号。未正确标注的成果,在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时不予认定为本项目主要研究成果。

3. 所列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并在相应研究成果署名,未在提交申请结项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项目结项时不得列入项目组成员名单。

附件1.2023年度我校获批江苏高校哲社科研究重大项目立项名单

序号校内项目编号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
1TJS2240122024SJZDSZ014新时代巩固文化主体性的实践路径研究陶新宏马克思主义学院
2TJS2240132024SJZD010政权建设视域下中国共产党接管南京研究田圆马克思主义学院
3TJS2240142024SJZD057江苏跨境电商供应链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机理与治理机制研究徐广业管理学院
4TJS2240152024SJZD060中重度老龄化时期江苏卫生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研究周建芳期刊社
5TJS2240162024SJZD074基于江苏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的分层协作探究教学样式研究陆凯莉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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