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止]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4-08-17浏览次数:1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教育部办公厅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三、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四、申报安排

1.请专家学者积极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1125日(周一)前,请申请人将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电子邮箱skgl@njupt.edu.cn,学校将统一向教育部推荐,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同时,申请人填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成果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附件1),将《一览表》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

2.该项目由学校社科处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填报研究专项成果刊发、采纳情况。

附件: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成果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docx

社会科学处

2024817


版权所有:南京邮电大学社科处      制作维护:南京邮电大学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