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下午3点止]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4-11-11浏览次数:211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

  三、课题选题方向

  投标课题应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1)一致。

  四、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大研究类和重点研究类,单项资助经费分别为15万元和10万元。

  五、申请方式及时间

(一)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219.235.135.18/),投标人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实名注册,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下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模板,填写并检查内容无误后,经投标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加盖学校公章或社科处公章),扫描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重新上传《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项目申报系统于113017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1129日(周五)下午3点前,投标人将投标材料(《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gl@njupt.edu.cn。社科处将审核盖章的扫描件通过邮箱反馈给投标人,以便投标人上传完整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单位。

  六、其他要求

  对课题投标单位、课题负责人、课题研究时限等具体要求,及资料提供、课题管理方面的具体安排,请详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附件2)。

附件1: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方向.docx

       附件2: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docx

社会科学处

20241111


版权所有:南京邮电大学社科处      制作维护:南京邮电大学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