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近期省教育厅将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 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 近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 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一)我校限报重大项目12项、思政重大项目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二)我校限报一般项目20项、思政专项10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项。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单位汇总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审核、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予以立项,一般项目由所在高校组织评审报省教育厅审定立项。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4月18日(周五)11点前,报送相应申报材料参加校内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报送定稿材料的时间及要求。
(二)重大项目申报材料:(1)《重大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1份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分别以“学科-课题名称-重大项目申请书-南邮-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活页”命名);(2)《二级单位名称-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
一般项目申报材料:(1)《一般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1份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分别以“学科-课题名称-一般项目申请书-南邮-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活页”命名);(2)《二级单位名称-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
纸质申报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本通知邮箱,邮件以“二级单位-教育厅项目申报”命名,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电子版分为两个压缩包,汇总表不放在压缩包内。
六、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7)。
社科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866926;邮箱:skgl@njupt.edu.cn。
附件1:思政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学科-课题名称-重大项目申请书-南邮-申请人姓名.doc
附件3:学科-课题名称-一般项目申请书-南邮-申请人姓名.docx
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