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止]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5-04-27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制度体系,推动综合考核优化、简化、深化和数字化,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 申报对象。课题负责人为1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须为具有综合考核工作经验的实务工作者,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中须有从事考核实践的工作者。优先支持考核工作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协同开展研究。

2. 申报形式。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3. 申报选题。申报人可依据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列举的选题,细化研究内容,确定具体课题名称。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研究内容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紧密结合江苏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形成可操作、能落地的研究成果。

4. 申报时间。社科处受理截止时间202558日(周四)。

5. 申报材料。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kgl@njupt.edu.cn,打印纸质稿一式三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报送社科处。

社科处办公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23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866926

二、立项管理

1. 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评审,报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党组、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后立项,在江苏社科网(www.js-skl.org.cn)进行公示。2025年度课题立项数量根据实际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0项。

2. 项目管理。课题管理执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省社科联具体负责课题立项后的研究管理,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对立项课题实行中期评估。

三、课题结项

1. 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中文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的重要参考。

2. 完成时间。7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在江苏社科网下载中心下载)、研究报告各一式三份。

3. 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党组、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给予结项。对研究质量高、具备较强转化应用价值的课题予以通报。

4. 成果应用。省委考核办会同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共同汇编结项成果,组织课题研究交流和推介转化。

四、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干部考核评价中心 任百晓 025-83393370

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陈亮   025-83326749

材料寄送:南京市建邺路1684号楼413室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邮编:210004

 

附件:

1.课题申报指南.docx

2.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 考核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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