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校级科研机构的设置与管理,评估各平台年度运行情况,促进各平台建设与发展,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党委发[2017]76号),拟开展全校校级科研机构(社会科学类)综合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段
考核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经社会科学处发文批设的非独立设置校级科研机构,共计23个,清单见附件1。
考核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相关要求和说明
1. 请各校级科研机构认真总结并填报《南京邮电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绩效考核表》(附件2) (签字盖章的纸质版4份、相关支撑材料附件1份)请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提交至社会科学处(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skc@njupt.edu.cn。
2. 相关成果(项目、论文专著和奖项等)的统计,各机构之间不可互用。
3. 相关信息和成果按要求诚信填报。填报不实者,相应平台考核等级下调一级,如考核为“合格”的下调为“基本合格”。
4.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对各校级科研机构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评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根据管理办法,校级科研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南京邮电大学校级校级科研机构绩效考核表》,按自动撤销该机构处理。考核期内无重要科研项目、无高水平研究成果的机构,将予以撤销。
同等条件下,考核期内在决策咨询、科研项目或研究论文方面获得高质量显著性成果的研究机构,考核等级可适当上调。
5.校级科研机构如需调整机构负责人的,可在《南京邮电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绩效考核表》“科研机构主要人员简况”里填报新拟任的机构负责人,并另行文申请说明。
6.校级机构负责人因机构发展的客观局限性等原因可提交撤销该校级机构的申请,社会科学处核准后将不再参与本次考核。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5-85866920
邮箱:skc@njupt.edu.cn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社会科学类)清单.docx
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