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止]关于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结项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5-07-01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省社科联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实施管理办法》,即日起启动课题结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办理结项项目范围为2023年度、2024年度立项的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不含各类专项课题,名单详见附件)。2022年度及以前立项未办理结项的项目,不再受理结项申请,作项目终止处理。

二、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论文、专著等,要求研究成果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成果论证内容及相关数据准确、清晰、充分、具有说服力,对策建议贴近江苏发展实际,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决策参考价值。重点项目要求成果核心观点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或在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党报党刊、期刊等发表。

2.项目完成后,于202571日到731日报送结项材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鉴定结项审批书”,系统中可下载)、研究成果(研究报告需要附查重报告单)及其他相关辅助材料等各1份寄送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并将电子稿上传至课题管理系统(课题管理-课题结项-修改)。

3.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课题成果如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或出版、发表时,须在封面醒目位置标明“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公开发表后,向省社科联报送复印件1份。

4.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实行集中验收,并在研究质量和科研诚信上进行严格审查。验收合格的项目,由省社科联发给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出结题申请;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将记入省社科联科研项目失信名单。

5.《鉴定结项审批书》由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封面加盖学校行政印章。项目负责人通过“智慧校园-办事大厅”或“企业微信-工作台-办事大厅”,在线提交“学校行政印章使用申请”,上传完整《鉴定结项审批书》电子版,提交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主管或分管科研负责人审批-社科处一级审核-领导审批通过后,携带材料前往校办227办公室盖章,自行邮寄。项目负责人收到《结项证书》后,需尽快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里申请结项备案,上传《结项证书》,以便办理经费结转等后续工作。

结项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4号楼413室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联 系 人:省社科联科研中心胡元姣

联系方式:025-8332674918112990330

社会科学处

202571

附件:20250701在研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名单
批准号项目名称负责人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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