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止]转发: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5-10-21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结合省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将公告转发如下。

特别提示:

1.该项目参照重大项目管理,申报条件包括子课题负责人资格条件等也与重大项目一致。申报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研究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3.网络申报系统于1110日至112317时开放。申报无需提供纸质版申请书。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1110日(周一)前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866926

社会科学处

2025/10/21

    附件: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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