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若干具体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申报成果范围
依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及往届省社科评奖工作实际,本届评奖受理成果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含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信息资源管理),教育学(含心理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决策咨询(含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社科普及。
学科交叉成果的申报在遵循优先选择主学科的基础上,可备注另一学科。翻译类成果须申报语言学组。决策咨询成果(不分学科)均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二)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本届社科奖获奖成果总数750项,其中一等奖120项、二等奖300项、三等奖330项。各学科评审组指标按申报比例确定,设区市成果奖项数参照上届指标与获奖情况确定。
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一)申报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成果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成果形式为著作(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理论文章)、研究报告、普及读物。
2.多卷本全部出版后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及整体成果不予再次申报。
3.同一学科领域的丛书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4.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5.在报纸、电子期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成果名称、作者署名以及发表时间以首次发表为准。
6.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对他人文集的汇编整理成果报至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信息资源管理)组。
7.决策咨询类成果须公开发表或内部刊载,应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纳或批示证明,以及该成果系统完整的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服务企业、哲学社会科学应用数据模型等应用转化绩效显著的成果亦可申报。
8.普及成果申报形式为著作,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普及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9.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提供中文全文翻译,申报者对其翻译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论文且无纸质原件的,须提供:(1)电子版原文打印件、(2)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3)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
10.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二)申报者范围和要求
1.申报人为本省个人和集体,个人在申报截止前人事关系在江苏,集体成果由主要参与人申报。
2.与江苏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在江苏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成果署名为江苏单位的成果可申报,申报时提交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证明;兼职人员不得申报。
3.每人限申报1项。申报人须为申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署名人(含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以刊载信息或版权页为准。未公开发表(出版)的内部成果申报人应为课题负责人或撰稿人。成果获奖后奖励证书以该成果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三)不在申报范围的成果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
2.本届评奖周期内成果申报人受到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处分。
3.违反学术规范或著作权有争议。
4.往届已参评(再版修订增补达30%以上并提供证明的除外)。
5.教材、教辅、文学艺术作品。
6.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7.涉及国家秘密。
8.往届获奖成果翻译为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后发表或出版。
三、申报办法与程序
(一)网络申报
本届评奖采用网络申报方式。
网络申报系统于2026年8月28日(周五)9时开通,9月15日(周二)17时关闭。
(二)成果推荐
1.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结合省级申报单位近两届获奖平均数、当届申报总量等统筹核定各单位推荐指标。本届推荐成果的获奖率将纳入下届核定指标的参照系数。
2.入选国家社科文库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冷门绝学专项结项成果,以及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成果、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结项成果,在申报推荐时不占用所在单位推荐指标(该类成果署名人、申报人须为以上项目负责人)。
(三)组织实施
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对各设区市、各申报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反馈至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正式推荐材料报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成果组织专家进行三轮评审,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复审等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拟获奖成果名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将拟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在江苏社科网公示10日。
经省级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结果,按规定程序提请审定后印发表彰决定和证书。
四、申报组织及日程安排
(一)个人网络填报(8月28日至9月10日)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统一申报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成果全文、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
网络申报地址:https://skpj.jsskl-xxgl.cn:8091/skps/index.html,或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org.cn)链接进入申报平台。请注意填报系统时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等信息填写准确。
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同步统计本学院申报情况,请学院科研秘书于9月10日(周四)17:00前将《申报表》、《XX学院第十九届省哲社奖申报一览表》(见附件)发送至skc@njupt.edu.cn(以“学院+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为邮件题名)。
(二)学校形式审核(9月5日至9月15日)
社会科学处统一组织形式审核并逐一反馈申报老师,请申报老师根据系统里的形式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完善材料。通过学校形式审核的成果将上报至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进行线上形式资格初审。
9月15日17时系统关闭后,省社科联规定申报人不能修改已填报的内容。请尽早完善、确定申报材料。
(三)省评选工作组资格初审(9月15日至9月27日)
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对通过高校审核的申报成果,进行线上形式资格初审,将初审结果反馈至申报单位。同时,结合高校近两届获奖平均数、当届申报总量等统筹核定各单位推荐指标。
(四)校内遴选推荐(10月15日前)
学校根据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反馈的初审结果及推荐指标,通过校内遴选,确定推荐成果,报送纸质推荐材料至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审核。学校各单位提交纸质版材料的时间为9月28日9:00-16:00。
(五)纸质推荐材料的要求
1.申报表2份:使用评奖系统最终审核通过后生成的版本,注意申报人本人签字。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南京邮电大学公章,由社会科学处统一办理)。
2.成果2份:著作类提交2本原件。期刊论文可提交1份原件、1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及正文,建议文印店制作)。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且无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以及中文全文翻译(建议文印店打印制作)。
3.非公开出版发表的内部成果须报送纸质相关附件材料2份。
只有决策咨询类成果需要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其他类型成果系统提交电子版即可,无需报送纸质版的证明材料。
申报表、成果等分别装订(不要装订在一起)。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根据所报成果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慎重选择申报评审组(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将按照学科遴选同行专家形成评审专家组)。对于学科交叉、学科融合或学科模糊的成果,选择合适的一级和二级学科。
2.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是以申报人为限制依据,而非以成果实际署名人为限定依据。如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为申报人,不影响该成果第一作者作为申报人申报另1项成果。获奖证书中的作者单位为申报系统中填报的工作单位,而非成果发表(出版)时的署名单位。
3.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主要指已获得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江苏及其他省级政府颁发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部委(盖章单位为国徽章)颁发的成果奖,其他奖项不在限制之列。
4.外文成果的翻译准确性、真实性承诺,社会科学处不提供模版,请申报人自行拟定、签字、扫描后上传系统。
5.只有外文成果才需要政治方向审查意见表。
6.请申报人在9月10日之前完成申报、并将申报表和申报一览表发给学院科研秘书(机关综合事务联系人),9月11日—9月15日仅作为退回修改、重新提交的时间段。尤其不接收最后两天在申报系统新提交的材料(即第一遍申报),因截止日期前、系统拥堵,可能造成不能及时审核退回修改的情况。
请教师将申报材料(建议用标注名字的纸质档案袋盛放)统一由学院科研秘书报送至社会科学处(行政北楼410室),机关及其他部门由综合事务联系人统一提交。
未尽事宜,请致电社会科学处平台与成果科。联系人:刘老师 025-85866920,QQ:1545372950。
附件1:
学院(部门)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xlsx
附件2:
南邮申报省哲社奖成果政治方向和材料真实性审查意见样表.docx
社会科学处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