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止]关于2026年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6-09-09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实施管理办法》,省社科联即日起启动课题结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办理结项项目范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立项的符合延期条件或到期应结项的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类课题。所有到期应结项目,最多延长1年时间,延期到期的项目,未提交结项材料的作项目终止处理。

二、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撰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创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教材或论著;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撰写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1万字);课程教学与实践改革过程中以其他形式呈现的成果1项,如课件、在线资源建设等。重点项目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1篇,并提供上述其他研究成果1项;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选择上述成果形式其中1项即可。

2.成果要求:结项必备成果的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须正式刊出,且与立项主题相关,用稿通知(录用证明)不予认可。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请自行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包括普通查重和AIGC查重),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核心观点、研究结论、关键数据、逻辑论证等创造性思维和决策性过程。省社科联将对研究报告进行抽查,若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将纳入省社科联科研项目失信名单。

3.研究成果如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或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外语类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公开发表后,向省社科联报送复印件1份。

三、结项验收与报送材料

1.结项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省社科联发给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验收未合格延期的,需要下一年度重新提交结项材料。

2.提交的结项材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需单位盖章)和研究成果的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上传至省社科联精品工程课题申报系统。纸质版《鉴定结项审批书》与研究成果材料分开装订,寄送1份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项目负责人通过“智慧校园-办事大厅企业微信-工作台-办事大厅,在线提交学校行政印章使用申请,上传完整《鉴定结项审批书》电子版,提交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主管或分管科研负责人审批-社科处一级审核-领导审批通过后,携带材料前往校办227办公室盖章,自行邮寄。项目负责人收到《结项证书》后,需尽快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里申请结项备案,上传《结项证书》,以便办理经费结转等后续工作。

3.报送时间:2026930日前。

4.寄送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4号楼406室 省社科联科研中心(邮编:210004)。联系电话:025-83325615

附件:《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社会科学处

20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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