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16-11-07浏览次数:213

一、结项范围

本年度到期项目以及延期后到期项目。(注:江苏省规划办将清理2012年及以前获批立项各类省社科基金项目)

二、结项要求

1)结项成果需与立项时所填预期成果相符;

2)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必须在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上刊登成果;

3)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5篇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

4)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三、结项材料

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其中经费决算表请负责人至财务处、审计处审核加章);

2)最终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不能出现个人信息),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作为活页附在《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中。

3)成果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要求装订成册。装订顺序:①封面(可显示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不能出现个人信息),②成果目录,③最终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不能出现个人信息),④成果复印件、研究报告、书稿等(复印件中出现个人信息的位置,需删除)。

四、校内受理

请各单位于1215日前统一报送。

联系人:李子白;地点:仙林行政北楼417室;联系电话: 85866926;电子邮箱:skgl@njupt.edu.cn


附件: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2.《最终成果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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