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止]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3-11-21浏览次数:614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论述,推动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16号)精神,省教育厅近期开展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  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请备注一个主要学科)。

其中,“体育学”不包括“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与方法”二级学科;“心理学”不包括“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

二、申报成果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  1  1 日至 2022  12 31 日期间取得的下列成果:

1.著作类成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不含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注意事项如下:

1)多卷本研究著作是同一著作分若干卷(册)出版的图书,应在全部出版完成后做整体申报,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时限要求。

2)丛书是指由许多书汇集编成的一套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修订版著作可以申报,但修订前已获过本奖的成果本届不能再申报。修订版著作申报时须附有关说明,承诺修订前版本未获过本奖,并说明该版修订篇幅、章节和主要内容等。

4)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

5)译著类成果申报学科类别根据成果内容实际所属学科填报,并在《申报表》中注明原著的语言种类。报送成果材料时,需附原著或复印本2份。

6)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附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附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

2.论文类成果,注意事项如下:

1)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进行申报。

2)系列论文,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对同一作者、同一主标题,不同副标题的论文,视为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3)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 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 DOI 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

4在报纸和网上发表的论文,不能申报;但被纸质媒体(如新华文摘等)转载的,可以申报;发表期刊和时间以首次被转载期刊名称和时间为准。

5)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

3.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注意事项如下:

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不得涉密,原则上应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采纳时间以证明内容中明确说明的采纳时间为准;证明内容中未明确说明采纳时间的,以出具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采纳时间应在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

三、申报条件

参评人员请仔细阅读《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附件1),并注意以下要点:

1.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教育研究成果奖三个类别,同一成果不能兼报

2.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参与其他成果申报的,项数不限。第一作者为同一署名人的多项成果,不论由第几作者申报,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成果申报。

3. 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形:

1)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成果;

2)已经通过答辩但尚未出版或发表的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3)涉密成果。

四、推荐名额

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 300 项,其中一等奖 20 项、二等奖 80 项、三等奖 200 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20项。

五、申报材料

1. 《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 申报成果一式2,其中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3. 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一式2,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后一并装订。

4.如申报的论文、著作是在境外(因发表出版规则不同,此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发表的中文或外文论文,必须下载并填写《境外公开发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问题审核表》(附件4,经作者签字承诺、所在单位行政、党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单独打印1份交给社会科学处。

5.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其他部门由综合事务联系人)于121日(周五)12:00,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yq@njupt.edu.cn,将申报表、附件材料(装订于申报表后面)、申报成果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行政北楼410办公室,因限额需要组织评审,逾期恕不受理。

6. 评奖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

        7. 未尽事宜,请联系:刘老师,025-85866920


      附件1.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docx

       附件2.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3.某某学院部门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境外公开发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问题审核表.docx

版权所有:南京邮电大学社科处      制作维护:南京邮电大学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