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申报注意事项补充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6-07-09浏览次数:39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和省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限额申报要求

(一)因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712日(周日)前,申请人务必将对应《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公告》附件14)发送至skgl@njupt.edu.cn。逾期学校不予受理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

(二)原则上与全国社科工作办指定出版机构(《申报公告》附件7)已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可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的,学校优先推荐。申请人可自行联系出版社。

二、材料审核要求

(一)申报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二)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申报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列入成果主要合作者未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原则上优先推荐独著);连续申报三年未立项,成果无实质性修改的;80%完成度的申报成果字数不足12万字的;申报成果已在国外出版或发表过的;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出版社推荐信息与申报汇总表信息不一致的;重复率未达到要求的。

(三)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671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四)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做撤项处理不满5年、终止处理不满3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我办通报批评的。

请申请人务必认真研读《申报公告》,特别是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诚实守信。凡在受理过程中出现以上不予受理情形的,社科处将视情况限制下一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前23个学科和2个研究领域及艺术学单列学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著作出版项目的,由社科处统一受理申报。艺术学单列学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补充通知另行发布。

(二)申报教育学单列学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由学校发规处高教所统一受理申报。

(三)定稿申报材料打印、提交要求:《申请书》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他材料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较厚的成果等材料需要胶印成册)。上述材料电子版可由申请人自行发送,连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统一发送邮箱skgl@njupt.edu.cn,邮件以“二级单位-后期资助/优博等项目类别-申请人姓名”命名。申报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发送,按照“后期资助/优博等项目类别-学科分类-申请人姓名”命名,申报材料按照“后期资助/优博等项目类别-学科分类-申请人姓名-申请书/申报成果/成果概要/查重报告/修改说明”等命名。查重报告纸质文档可只提交简洁版,电子文档需提交简洁版和全文版。

(四)学校受理工作各时间节点

1.712日(周日)前,申请人将对应《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4)发送至skgl@njupt.edu.cn

2.718日(周六)前,申请人将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社科处组织形式审核。

3.720日(周一)15时前,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核意见和出版社修改意见有修改的,请将定稿完整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上述邮箱,与定稿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提交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2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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